往年的兒童節,正是K12(kindergarten through 12 grade)課后輔導機構(含在線教育)投入廣告和市場營銷的最佳時期,然而,今年的6月1日,卻“有違”商業常態。
今年的6月1日,一方面是新版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正式施行,另一方面,部分行業頭部公司卻遭到了一輪嚴厲的監管:當天,市場監管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,宣布對新東方、學而思、精銳教育等13家課后輔導機構予以頂格罰款。如果算上前期對作業幫、猿輔導的查處,市場監管總局對15家K12課后輔導機構罰款,合計高達3650萬元。
根據通報,此次對15家K12課后輔導機構處罰的原因可概括為,虛構教師資質、夸大培訓效果、夸大機構實力、編造用戶評價、虛構原有價格等問題。
值得注意的是,實施監管行動的系市場監管部門,這就意味著是對現有市場秩序的整頓,以及對部分企業市場行為的規范。
既然涉及市場,我們就將思考的維度切換為相關經濟學角度,以分析K12課后輔導行業的問題是什么?
被監管之前的K12課后輔導行業,實際已經具有壟斷競爭行業的相關特征:
龐大的從業機構規模和用戶基數。K12課后輔導多以在線教育模式為主,根據前瞻研究院數據,K12課后輔導在線教育市場規模在去年就達到了884億元,同比增長36.2%。在用戶端,根據艾媒咨詢的數據,則為3765.6萬人,同比增長51.98%。很明顯,國內的K12課后輔導市場,是處在需求增速大于市場供給增速的狀態。
K12課后輔導服務產品的差別性。當下的K12課后輔導服務產品差異化明顯且豐富,如學科類網課、啟蒙類網課、少兒英語少兒編程等等。這些服務能力和現代信息技術能力有關。
定價權集中在部分頭部機構手中?;诮逃Y源和信息化程度,K12課后輔導服務行業出現了一批優勢公司,它們自持能力,對于課程價格,并不完全按照市場均價,而是以品牌、師資、課程專研、信息優勢,不斷提升課程價格。
因此,K12課后輔導行業的壟斷競爭特點已經明確。
要討論的是,適用于多種行業的壟斷競爭,是否適合K12教育?
請注意:盡管K12課后輔導服務壟斷性企業通過產品差別,為市場提供了優質的教育服務,但是,基于用戶(家長和無收入的K12階段學生)剛需,卻因為這些機構的市場力、定價力的鉗制,不得不支付巨大的教育成本——這違反了教育的社會本質:公平與普適性。
從常態來說,企業大多以追逐最高利益實現為目標,何況是壟斷性企業的出現,一定會根據需求曲線,調整(實際為提高)與課程價值、課程差異化等對應的價格。
和其他商品價格高低問題程度不同,K12教育市場的價格問題涉及到整個教育社會市場、社會教育環境的公平性問題,同時也關乎社會教育商業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。因此,即使從經濟學角度,整治K12教育市場也是必須和迫切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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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本文首發于《經理人》2020年07月刊